甲方:温州易信陪驾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: 1.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,乙方需在每次开始陪练前仔细阅读。 2.为了提高乙方的机动车驾驶水平,使其能达到熟练操作机动车,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目的,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双方经充分协商,自愿达成协议,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。 3.乙方须是已经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》的人员 4.陪练时间从乙方上车起计算至预约陪练时间止结束。 5.因堵车等不可抗拒的原因,造成陪练员迟到的,陪练员应事先告知乙方,并在当次补齐所误时间。 6.陪练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事故,由甲方负责赔偿,乙方不负责承担任何费用。乙方在驾驶当中有故意违反交通法规时,经劝阻无效,陪练员有权中止其驾驶行为并且服务款项不退。 7.本协议在陪练结束后即刻无效,待下次陪练重新签署。 甲方签字: 乙方签字: |